2010年12月8日

王立军强调“依法”的精神应充分肯定

王立军局长"双起宣言"有"依法"两字,思想进步值得肯定;
公民都有胡说八道各持已见的"特权",不知"双起"如何依法?
公职单位和人员均无特权利益,不知如何依法起诉

强烈支持任何公务员自动辞职,获得起诉他人胡说八道的资格


重庆帮王立军局长双起论,似让媒体涉"王"人士毛骨悚然。自然地联系到重庆打黑案中一打一个准,连胆敢辩护的律师也打掉,确保不存在冤错案的可能性;有此前科,王局长内部会议里的发狠话,难免让媒体中人"作民心虚"。其实南媒系也许多心,王局长虽是大领导,但象李庄案中的众目睽睽的违法乱纪,与公安局的王局是没有直接关联的。王局长能够说出"依法双起","依法"两字无论如何是精神可嘉,是重庆打黑运动以来的重大思想进步。

南方系诸媒记挖掘传说中的王局长的内部发言稿,发扬语文老师改作文的认真精神逐字批改实非必要。孔庆东老师等大语文宗师再批改南方系的作文,除了口水仗的高水平以外,大概也有向在重庆帮的大人物王局长卖乖讨好,求得大人物保护伞之处。但实话实说,王局长还是和这几位语文老师隔点距离为妙,这几位语文老师只有老国企的老人协会中有点名声,在学生里的民望可不乍的。

王局长称要"依法起诉南方系的胡说八道",还看到刘仰老师批作文称"媒体没有特权"(光看题目,刘老师的作文又长又臭逻辑又不通顺,还是让刘的小学语文老师去批改吧),大体上没有什么错。民主法治的社会,谁都可以被起诉,依法就行;媒体没有特权,也是对的,任何人包括王局长在内,都没有特权,实在挑不出错处。

所以如果从法学的角度,王局长和刘仰老师都说得没错的。只不过同样是从法学的角度,所谓言论自由,任何人都有胡说八道的自由,如果有人被忽悠了,责任不在胡说八道的造谣者身上,而在于"选择性听取了谣言"的脑残身上。如果这条规则不成立,那么就可以马上把刘仰张宏娘还有孔庆东老师他们全抓起来,狠狠地抽他们的PP,谁让他们娘亲没教会这几个老头子"不能胡说八道"!

正因为民本有私,官职无私;所以民主社会中公民是有隐私权的;是疑罪从无的;所以才能避免文革式的冤假错案大量发生;而官职公务人员的工作是无私的,(个人是有私的),所以才能百口交毁,疑过下课;方足显赤金,如果受不了众目睽睽的监督,可以辞职不干,换取象小老百姓式的胡说八道的"特权"。

所以笔者是非常认同孔庆东刘仰等很不高兴的老师们,就象南方报系的媒记一样拥有"胡说八道不受惩罚"的"特权",也非常支持王局长辞职为公民王立军先生,以及重庆所有公务人员,任何不满意南方报系媒记的胡说八道,都可以辞职变成平民后,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的身份,依法起诉南方报系任何媒记的文字对自已造成的精神损害。笔者可是坚决支持将公民要求国营单位的"精神赔偿"纳入立法讨论的。

平心而论如果不是炫耀非法打黑的高大形象,重庆方面为自已安排一些"失败的诉讼",既说明对法律的尊重,又显示了尽力反贪打黑;打黑领导公信力估计会大大改观,此所谓争为不争,不争为争。以上都是假定是民主社会的法治条件的法学常识,如果王局长说,"中国有……特色"!笔者立刻接受:"Yes Sir!",以上观点全部作废。让俺喊万岁,保证也喊得跟孔刘老师他们一般响亮!

不妨给重庆帮的同志们出一个主意,要扭转不利局面其实也简单,利用重庆根据地俯首贴耳,首先推广县区级的民主选举,罢免县区以下的政府部门,(纯属浪费行政成本),一夜就可重新改变形象。只不过重庆又已经搞了什么户籍改革,把选举的基础搞乱了。虽然如此,如果按区县起步选举,直到重庆全市选举,我看重庆民主再怎么"乱",也乱不了全中国。或者,全国良性竞争可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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