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3日

阿拉伯传统大家庭和利比亚宗族社会

阿拉伯社会类似罗马父权宗族社会;
中国“旧社会”和农村也是父权宗族社会;
反户籍制度反私有财产的本质是复辟传统宗族社会

阿拉伯社会暂时不适合美式民主

 

随着对利比亚的新闻材料渐渐多起来,利比亚事件的相关轮廓也开始丰满起来了。卡扎菲个人独裁论不太准确。利比亚充其量是卡扎菲所在的“卡达法部落独裁”。而且称之为独裁也不准确,因为卡扎菲的统治不是依靠部落的独裁,而是是在上百部落之中的合纵连横。就算卡扎菲有打算“流亡”,则卡达法部落不可能随之流亡。将利比亚视为一个独裁者下的政治国家,是错误的观察。

只要卡扎菲不流亡,至少卡达法对卡扎菲就是忠诚的,足够供应一支军队的兵员。利比亚的社会,实际上是阿拉伯的部族联盟社会。如果有印象的,可能也会记得,伊拉克也是一个部族型社会。换言之就是一个类似古罗马的父权宗族社会,尽管他们目前信仰上是伊斯兰教。这种社会的特点,就是出现在社会利益的博弈中的,不是一个个的公民个体,而是一个个七亲八戚十八代的同一个太祖的大家庭。

人类历史中类似这种大家庭型的社会里,家庭里通常会有一个德高望重的族长当领导,也有可能是同辈的长者组成一个委员会。大家庭之中没有子女和妻子的独立财产地位,从属于一家之主;小家庭之中虽然可以保留有一定的财产,但需要随时听从大家庭按集体需要的裁决。若干个同宗的大家庭,又组成一个部族。整个阿拉伯社会,就由这一个个的部族组成,每一个部族内部,在外人看来是非常团结的

今天新疆一些维族人,在汉族人看来,多少有点难理解的“帮亲不帮理”,估计与这些少数民族内部仍然是部族类结构有关。中国农村到民国时期也是这种村社宗族的大家庭组成。如果用“父权宗族主体社会”称为“旧社会”,大概是准确的描述。这种社会中,私有财产是象征性的,特别是对浮财而言。尽管在官方的户册上是分户。在可能的情况下,不动产如房屋土地,才算得上是父子可以相传的财产。

如果不能换成不动产,则这些家族成员特别是女性,会把财产分给家庭齐人,颇有共产主义色彩地换取共同互助的保障。效果相当于现代人等买保险。所以中国人喜欢炒房,除了公有制传统下缺乏投资渠道,和凯恩斯主义驱动货币流动性炒作信贷以外,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中国人“私财原罪观”是指经商所需的金银浮财,土地田舍才是可以世传的真正财产。此种观念直到毛上帝斗地主以前,没有根本改变。

这种传统意识下的“贫富差距”,反映到反户籍制度的小农意识提案里,就是根本不考虑农村土地田舍作为不动产的意义,不去追求土地田舍的私有化,最大限度保障农民的私有利益;置国有公有制特权于不顾,却反对城市居民含辛茹苦保有“金钱”的私有财产权,视之为贫富差距。此种小农意识的正义感,实际上就是宗社优势群体,向权贵投诚的同时,对于孤弱市民的恃强凌弱“均贫富,留宗族”。

但从另一方面看,利比亚这类宗族社会,其天然的纽带,却起到了“军事准动员”的作用。一旦见有机可乘,偷运点武器或抢点军火库,就可以组成一支民兵样的队伍。这样就可以解释利比亚进入内战状态的迅速。而无论是利比亚还是伊拉克,每一个“国家”的“政权”,实际上就是一个在某一地区征服或收买了其他部族,连亲带戚的一个主流宗族团体。

尽管卡扎菲和萨达姆等人,不要说从西方的角度,就算是从今天中国人的价值观看,都不讨人喜欢。但针对阿拉伯地区此种社会结构,一人一票的美式民主,不是一种稳定的政治制度,很可能以内战混战而收场。内战一爆发,最终仍在是获胜者成为下一个卡扎菲或者萨达姆。美国军队要阻止这种情况的出现,才是美国军队在伊拉克遭到袭击的原因。

如果阿拉伯人对其宗族已经不再有信仰上的忠诚,(有点难,大部分中国人都还没有完全做到),美式民主是可行的。否则,罗马式的宗族寡头民主,可能反而是给更稳定的选择。当阿拉伯社会仍然不缺信仰时,只能辟出部分中立性质的自治市,让愿意脱离宗族的阿拉伯人在自由市中选择自由的生活,而不干预不缺信仰的传统宗社的生活

这种结合,可能是阿拉伯走向完全的美式民主的必要经过的一个步骤。这里所说的狭义美式民主,是(联邦一地一票+地方自治体内一人一票)的两级民主政体。美式民主两级缺一不可。很难想象由“专制自治体+民主自治体”组成的联邦有稳定性(即联省自治)。美国连南北方经济差异都导致内战,所以美式民主真的广义起来,无非就是联合国“互不干涉内政”而已,这样就称不上是“联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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