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8日

正义不可意识形态化

由于美英法的开战动机,至少在外界看来是不纯的,理由是牵强的;是违反了司法公正的起码原则的。所谓的利比亚反对派,同样也是不纯的。美英法越是不由分说的正义,这种欠缺公正的正义模型,就越是令人警惕。所谓"人权高于主权"还是"主权高于人权"的争论就无关紧要了,因为无论美英法真心实意是怎么想的,都将损害特别是东方后进国家的民主进程,而导致"主权高于人权"论更有市场。

美英法的开战理由,分明就不是人权!其表现形式,却是赤裸裸的基督教沙文主义的所谓人道主义,或者说霸权主义!美英法本身并没有受到卡扎菲的威胁;反而是卡扎菲根本上没有一点点申辩或者停火的机会。干涉利比亚不可能是人权的理由;也不可能是阿盟的人权理由;只有被卡扎菲攻击的反对派才可以声称是人权的理由,但是同样存在被反对派侵犯的平民的人权的可能性。

如果怀疑卡扎菲确实是攻击平民的;可以要求双方停火,接受联合国的调查,至少应该警告反对派保持同样的距离。而事实上公布在世界的面前,就是卡扎菲是否真的在和平时期攻击了平民,仍然无证可稽;反而是美英法完全偏袒一方,是铁证如山,而且是going on的。除非英法美随后的政策,是以停火为目的。此要求对美国人还算可能,对于明显盯着石油两眼发光的法国人来说,真是何其难也?

仅仅在联合国1973号声称"任何手段阻止攻击"作为合法性依据,是没有意义的。在这类公共事件面前,全世界都是陪审团,而不仅仅是欧美的政客。公众认为美英法是越权的,就是越权的,不需要有理由的,这就是美式民主的基础――>"心证"!美英法只能在自已的军事力量有效的范围里,才能声称自已是合法的。在东方国家文化圈里,已经很难再用美式民主的价值观,解释美英法的所作所为了。

没有人真的支持卡扎菲,卡扎菲不能给利比亚以外的任何人以利益。公众关心美英法发动战争的合法性,正是维护美式民主最根本的价值观:疑罪从无,民族自决。奥巴马自已是律师,应该很明白这个道理。就算卡扎菲是一个王八蛋,也至少要给他一个申辩的机会。为嫌疑犯辩护的辩护律师,不是打黑领导所称的黑律师,奥巴马应该比中国那些脑残革命家更明白这个道理的。

独裁不是罪名,任何刑法里没有"独裁就是罪"。卡扎菲独裁41年,如果认为班加西等部落不接受,起义;这是合法的;帮助这些部落自决,甚至独立,是合法的。但如果的黎波里的卡扎菲那些部落,愿意承认卡扎菲这个领导,他就算独裁一百年,也是合法的。如果美英法不能够把利比亚人的生活全包下来,就要承认阿拉伯人有选择自已生活方式的权力;而只能帮助其中愿意自决的人自决。

美英法的领导人用正义的姿态,践踏了美式民主的根本价值原则。这种践踏将民主意识形态化,令到对美英法霸权主义的防范,变成了一种合理的警惕;而强化了后进国家的国家主义政权。相反,中国在这次事件中能够放手讨论"人权是否高于主权",反而显示出很大的进步。笔者认为,美英法这次的行为,有欠光明正大,充其量是人道,而非人权;而且很可能是霸权主义

美英法在利比亚的狂热,似乎是一种将手按在圣经上,被宗教信仰驱动着的不理性。尽管偶而可以听到克拉克(欧洲盟军司令)、盖次(美国国防部长)不无理智的声音;但在欧美那种基督教正义的狂热中,这些职能官员的声音,反而象卡扎菲在阿拉伯世界中一样的另类。笔者丝毫不怀疑,一旦美军进入利比亚,可以做到秋毫无犯,但这不是问题的关键。

正如卡扎菲名声极臭,不是私刑处死他的理由;美军纪律会很好,不是可以随意入侵一个主权地区的理由。就象打黑领导自称道德高尚,但不是可以非法践踏人权的理由,更不是可以预为辖免其践踏法律的理由。美英法显然还没有能力做到废除各自的户籍制度,将美英法的公民权赋予全世界任何一个申请移民美英法的人类;那么就更不能以人类正义自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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