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3日

广州乳业有良心的奸商

广州乳业有良心的奸商
不要用“国家标准”剥夺消费者的选择权;
只有计划经济分配才适用“国家标准”;
最高的国家标准也是最低的国家标准——>只有计划经济国家还有国家标准;
乳业标准高低无所谓,任何乳业国家标准都应该废除;
广州乳业的王丁棉先生,如果不是一位市场经济的奸商,就是一位计划经济的林语堂动物;

 

三聚氰胺事件,到底是国企在科委领导下闹出来的公有制质量安全事件,还是民营企业资本家逐利良心坏坏的,宁愿赚几个蛋白质含量指标的小钱(能赚钱吗?),不惜毁掉自已私有上百亿的无形资产?乌有毛乡坚持称,是市场经济对国企改革,老国企三鹿才会造假制假,——>如果纳税人让毛左世袭一辈子,补贴毛左一切亏损,估计毛左也不会搞三聚氰胺的。但为什么资本主义西方就没能三聚氰胺?

更进一步的问题是,三聚氰胺事件,到底是因为国际定得太高,以致于奶牛和企业不得不做造假,还是因为中国是世界上最低的国标,以致三鹿会不顾上百亿的潜在损失,去争几百万元的“暴利”?这类是非,固然取决于每一个公众内心的心证;但既然公众自已能够对其抓主意,为什么就不能肯定,公众自已会挑选符合自已质量标准的奶制品呢?中国需要国标吗?世界上除了中国和朝鲜,还有国标吗?

广州乳业的王丁棉先生指出,“最新乳制品是世界上最低的国家标准”——>这话绝对正确!反过来说,“中国的国家标准是全世界最高的国家标准”,也同样是正确的;因为世界上除了朝鲜古巴这类计划经济国家,只有中国这种还没有完全摆脱计划经济的社会,还存在国标这种专用于计划经济的“质量标准”。如果不是搞计划经济的配给制,如果不是取缔了市场自由选择,是根本不用任何权威标准的

计划经济是没有消费者的,也就没有消费者对质量的鉴别。计划经济是剥夺私有财产,通产通配(不要谈销售,销售就要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质量监督的责任在国家质管部门,消费者只能从分配中得到自已的份额。消费者既没有选择权,碰到质量造成的损失只能投诉,上访之类。国家赔偿是没有的,赔偿就是承认私有了。如果让六十年代的纸浆饼撑死了,国家可以补发让你再撑死一次。

所谓国家标准,就是这样来的。王丁棉先生争论标准是高的还是低的,实际上是否定了消费者是有选择权的,也否定了消费者是有判定能力的,只需要王丁棉们明确标示自已的产品含量就行了。王丁棉既然否定了消费者的选择权,也就否定了消费者有否定他王先生的计划经济的投票权,——>如果王丁棉有暴君的权力的话!有什么样的国民,就有什么样的国家,良心企业家王丁棉,又是一个活样板!

王丁棉如果认为“高品质”的乳品更适合消费者,为什么要向国家质管部门争取什么国标呢?低国标不是给王丁棉先生更大的市场机会?他可以象FDA一样明确制定一下“王氏高质量乳品标准”,可以赚点标准的钱,可以高溢价赚点暴利,也可以低溢价薄利多销;只要王丁棉先生的市场判断是正确的,笔者预祝他赚得盘满钵满。但王丁棉先生作为企业家,为什么却要走计划经济“政府上层”的路线呢

如果王先生是国营企业“广州乳业”的老总,行为就合乎良心分子的习性了:自我标谤的道德优越感,否定消费者权益,民粹手段挟持国家权力打击竞争对手,确立自已的垄断地位,——>笔者希望内蒙乳业对王先生的指责是不真实的。但如果王先生是一位民营的老板,王先生机灵的民粹竞争尽管也是自利利益最大化的合法行为,在市场经济标准上看,却是切头切尾的奸商;而且是林语堂式的愚蠢的奸商
内蒙方面所主张的低国标,也是多余的;因为这样就让纳税人对部分消费者负了一重不必要的责任:对达到该标准的营养健身效果提供了国家担保;从而对仍然处于政府万能教信仰中的公有制中国社会文化人士,提供了不良的误导。如果经济改革的方向是市场经济,那么不是争论国标高低的问题,是如何彻底废除侵犯消费者选择权的国家标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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