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日

联合国呼吁胡锦涛政府释放刘晓波夫妇

一个联合国工作小组说,中国政府对诺贝尔奖得主刘晓波的关押和对其妻子刘霞的软禁是非法的,北京当局应立即将他们释放并给予赔偿。人权活动人士说,将继续敦促联合国及各国政府向中国施压,促使刘晓波夫妇早日获释。

*意见书:中国违反国际人权法律*

国际人权组织“现在就要自由”(Freedom Now),星期一公布联合国任意羁押工作小组(UN Working Group on Arbitrary Detention)针对刘晓波和刘霞案作成的意见书。意见书指称,对两人的羁押和软禁,违反了中国在国际人权法之下的义务。
第15/2011号意见书说,被允许的政治言论限制必须受到严格的规范,中国政府“并没有对干预刘晓波政治言论的自由提出合理的解释。”
第16/2011号意见书说,对刘霞的软禁“等同于一种羁押”,刘霞有权利面对法官并接受法律咨询。

*要求立即释放并赔偿刘晓波夫妇*

任意羁押工作小组提醒中国政府,必须遵守国际人权相关法律,不得有任意羁押行为,并且应立即释放被羁押人士,对他们提供应有的赔偿。
推动联合国任意羁押工作小组对刘晓波夫妇案进行调查的人权组织--“公民力量”创办人杨建利说,要促成刘晓波获释是一个长期工作,但因刘晓波案可能成为中国人权状况的一个突破口,他们将继续为刘晓波夫妇的获释而努力。

*杨建利:刘案为中国人权突破口*

他说:““因为刘晓波和刘霞的状况是中国人权状况的象征,而且他们问题的解决也是一个突破口,所以我们就一直关注刘晓波的状况,继续努力为他的自由在工作。一旦他的案子能够有些突破或者有些松动的话,那么其他的也都可能会有松动。”

*决战中国人权理事会资格*

杨建利说,“公民力量”在推动中国改善人权的工作上,已开始将努力方向转移,除了中国政府外也要找出重大人权事件的具体负责人,并透过联合国及各国政府向北京当局施压。
他说,中国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资格将于明年5月到期,“公民力量”将利用中国政府试图保卫这个资格的时机,为中国的人权进行决战。
他说:“这是一场决战,也是对国际社会的一个测验,这是我们将会投入很多的精力、大量的精力和资源的一个重要工作,中国政府现在也不敢保证说,虽然我现在慢慢强大,我在国际社会说话的份量也慢慢加大,它也不敢保证,一定能够留在联合国的人权理事会里。”

*中国:中国公民可批评政府*

中国政府四月间在回复工作小组关于刘晓波案的问题时说,中国公民享有包括可批评政府在内的言论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言论自由的限制与国际公民和政治权公约相符,刘晓波是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而被判刑,并非因为他推动或保护人权。
对于刘霞案,中国政府三月间回复工作小组说,中国已对工作小组关注的事项和相关情况进行详细调查,中国并没有对刘霞作出强制性的法律行为。

2011年 8月 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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